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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438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苏办发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着力构建与淮安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从2015年开始,用4年时间对全市广大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实现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的常态化,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推动淮安科学跨越发展、谱写中国梦淮安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注重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四个全面”丰富内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推动淮安科学跨越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教育,扎实开展党的宗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提升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市委部署上来,立足本职岗位多作贡献。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与党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党员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重点围绕推动淮安科学跨越发展的要求,结合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经常性教育培训。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市各级党组织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

(二)突出抓好重点培训。

1.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对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定期集中轮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及时开展任职培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依法管理基层事务能力。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到县级党校进行全员培训,也可根据需要到有关培训机构进行专题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范畴。对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也要进行普遍轮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应在基层党组织换届后半年内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农村(社区)党员培训。认真抓好农村党员冬训,每年安排不少于7天时间集中培训农村党员,具体培训工作由农村党员所在乡镇党委组织实施。按照“学得会、用得上、有实效”的原则,不断深化和拓展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提升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发展致富能力的“双提升”工程,重点抓好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役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加强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在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日常教育中,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探索采取“党员中心户”、“家庭课堂”等方式,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实用技术、致富技能等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技能素质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培训,注重企业文化培训,促进党员成长成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层各级每年都要举办一批集中培训班,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1次培训,重点抓好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4.新党员培训。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天,预备党员转正考察需填报培训合格证明。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5.流动党员培训。重点抓好流动党员的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围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开展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增强党员意识、发挥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小型、分散、灵活的方式,将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寓于生产、生活中。加强驻外流动党组织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功能,与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共同做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尽可能将返乡流动党员纳入冬训或利用节假日流动党员返乡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座谈会进行专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各基层党组织要普遍建立外出流动党员QQ群,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发布学习公告,上传学习教育视频资料供流动党员自主学习。根据流动党支部情况及流动党员分布情况进行科学分组,不定期组织流动党员学习和交流。流动党员每年要向党组织汇报外出工作、学习情况,流出地党组织要根据流动党员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完善教育方式与内容。具体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三)加强分类教育培训。

《规划》对农村、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分别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开展党员分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教育工委、企业工委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指导。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改进方式方法

1.切实抓好集中培训。全市各级党组织每年要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的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要加强对各党员教育培训班次的统筹,每年分领域、分专题举办一批示范班,推动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2.坚持完善“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每月固定一天开展集中活动,并把教育培训作为活动的“必修课”,常态化坚持下去。要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宣传引导,使“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成为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一项经常性机制。每年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指导和推动活动开展。各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党群议事会制度,每月固定日期开展党员群众集中议事和党的各项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

3.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讲党课。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参加学习报告会、示范培训班和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等途径,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探索建立“网上党课”,通过单位主要负责人试讲、上级党委派人旁听、讲课过程全程录像、集中组织评议的方式,将试讲优秀的专题上传至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供广大党员按需选学。固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上过党日”活动,每年七一前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到联系点开展1次党日活动。

4.注重开展典型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发现、选树、培育一批各行各业基层党员先进典型,在报纸电视、党建网站和远教平台等媒体同步宣传,讲好“淮安故事”,以身边的榜样激发前行的力量,增强教育培训的感染力。同时,注重通过廉政教育课、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现身说法等形式,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

5.切实加强实践锻炼。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方式,搭建强化党性意识、发挥模范作用的实践平台。组织党员广泛开展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群众事务代理代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接受教育,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二)创新载体手段

1.用好用活远程教育平台。深入贯彻全省远程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更好地发挥远程教育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服务广大群众中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远程教育平台和终端站点优化升级,加快江苏先锋综合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推动远程教育网络逐步向机关、高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拓展延伸,实现远程教育更广泛有效的覆盖。灵活运用远程教育系统,采取专题辅导、集中观看、互动交流等方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和学用活动,组织和吸引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学习、使用。全面推行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和“站点开放日”制度,定期举办远程教育培训周、培训月等活动,提高远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广泛运用大众传媒手段。积极推动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和手机等媒体,开设党员教育培训专刊、专栏和节目,定期发送党建手机报或党员教育手机短信。紧扣基层需求,制作开发一批高质量的党员教育电视片和教学课件,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提供鲜活生动的教材。加强《走进现场》等党建电视栏目建设,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推广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验,使之更加贴近党建工作、贴近党员生活、贴近基层群众。

3.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在线学习培训,办好“淮安手机党校”网站,根据学员需求进一步丰富课件内容,及时做好课件更新,提高课件质量,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电子化、网络化。依托互联网和智能移动终端,积极开设网上论坛、QQ群、博客、微博、微信等,引导广大党员参与学习、互动交流;加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开发力度,不断探索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

(三)开发整合资源

1.强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对基层党校的业务指导和资源支持,促进转型升级,实现正常办学、优质办学。依托市委党校和恩来干部学院,建设“好干部”教育馆,拓展打造一批特色现场教学点。探索设立开放式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学院,整合涉农部门、职业技术院校、工业企业等资源,实现农村党员培训、就业一条龙,增强农村党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在2015年底前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建立起设备齐全、配套完善的活动阵地,开展常态化党员集中教育。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实境课堂党性教育基地、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着力打造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资源共享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2.优化课程设置。根据党员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通用教材库,为基层党组织提供一批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教材。以学习弘扬周恩来精神为核心,整合各类优质资源,开发一批具有淮安特色的精品系列课程。分层分类明确教学重点、设置课程内容、规定培训课时,适当增加实用性课程,充分运用情境式、体验式、互动式等教学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广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组织党校教师、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等到一线开展现场教学。

3.建强师资队伍。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带头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注意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作用。建立师资遴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市级和各县区机关单位要通过“三解三促”“三进三帮”等活动带头以各种形式送教下基层,每年至少开展1次结对帮扶培训。

(四)健全制度机制

1.保证学时。实行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增强培训的刚性约束。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2.改进学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的管理。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党员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

3.严格考评。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健全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量化考核体系,完善机关党员干部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发挥地方党委组织员机构和基层党委专兼职组织员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按相关规定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加大对农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在每年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基础上,2016年对各地各单位落实《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进行全面考评。期间适时召开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现场推进会。各县区委、市委各直属党工委要在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其他各级党组织每年也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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