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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评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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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组通〔2016〕21号 ? 关于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 评估工作的通知 ? 各镇(街道)党(工)委: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激发村级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服务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开展“活力指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创星达标度、群众满意度、班子融合度、干部廉洁度、村域和谐度等五个维度,重点对20项指标81个要素进行评估。? ???(一)创星达标度(25分) 1、落实党建责任。①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②规范执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③流动党员管理到位;④健全党群联系链,无职党员作用发挥好; 2、加快村级发展。①完成“壮村”任务;②形成特色产业;③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规范;④招引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⑤推进村级创业点建设,提升经营性收入比重。 3、推动创业富民。①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指标;②开展农民技能培训;③新培育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④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⑤创建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电子商务创业团队。 4、保护生态环境。①无乱搭乱建和违建现象;②秸秆“双禁”工作达标;③村庄环境整治验收合格;④村域无污染源和危险源。 5、建设文明村风。①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文明户创建等活动;②注重乡土文化建设;③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④将家风家训建设融入村规民约,开展党员立家规活动;⑤无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涉黄涉赌等现象。 (二)群众满意度(20分) 6、兴办惠民实事。①加大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②联合挂钩帮扶和结对共建单位开展惠民活动;③统筹办好民生实事,协调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难题。 7、联系服务群众。①用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民事代办”服务;②开展“五访五问”活动;③开展党员“联户连心”活动,做到“四必到五清楚”。 8、化解矛盾纠纷。①民主示范村创建达标。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发生越级上访或民转刑案件;③开展平安村居创建,无重大治安案件;④组织值班巡逻;⑤开展普法宣教活动。 9、五位一体管护。①管护人员配备到位;②管护人员职责明确,作用发挥好;③有专人监督管护人员履职,并严格考核。 (三)班子融合度(20分) 10、工作分工明确。①公示村干部分工;②年度目标分解到人;③签订村干部目标责任状;④坚持村干部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 11、人员结构合理。①“两委”成员配备齐全,人数符合规定,实行交叉兼职;②“两委”成员中女性不少于1人;③“两委”成员中有35岁以下不少于1人、50岁以上不超过3人;④“三大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1人;⑤有致富项目的村干部比例不少于70%。 12、加强后备培养。①村后备干部不少于“两委”成员数,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不少于2人;②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不少于6人;③每3年发展党员不少于1人;④落实村后备干部培养措施。 13、注重团结协作。①每月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交流;②村委会、治调、民兵、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运转正常,工作上相互支持;③“两委”成员经常谈心谈话;④村党组织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共识。 ? (四)干部廉洁度(15分) 14、严格廉洁自律。①认真落实村账镇管制度;②规范财务和集体“三资”管理规定;③支持民主理财小组正常开展活动;④村干部无违规违纪现象。 15、落实权力清单。①将权力正负清单公示上墙;②建成覆盖自然村落的权力正负清单宣传墙;③无权力负面清单列举事项发生;④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职尽责。 16、加强村务监督。①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②规范“七簿一册”,做到工作有迹可循、有档可查;③规范“三资”交易管理,确保“三资”处置公开公平公正。④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述职。 (五)村域和谐度(20分) 17、开展党群议事。①每年召开党群议事会不少于4次;②每年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不少于1次;③按时报告党群议事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18、坚持三务公开。①公开栏面积达标;②公开程序符合规定;③公开事项及时全面;④公开内容真实无误。 19、密切干群关系。①经常入户走访,记好民情日记;②聘请民情信息员,受理群众意见建议;③发放村干部联系卡。 20、关爱弱势群体。①建立弱势群体信息台账;②结对联系弱势群体;③每月走访弱势群体;④有管用的帮扶弱势群体的措施;⑤每年慰问弱势群体不少于1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被评估资格:①本村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的;②利用家族、宗教势力干扰正常工作的;③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村“两委”班子内部不团结的;④任职期间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⑤本人无视组织原则,煽动或带头越级上访或扰乱上级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⑥本人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的;⑦有严重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 ???二、评估办法 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各项指标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按对应分值5分、4分、2分、1分折算成最终得分。 ????三、评估程序 1、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各村级党组织书记根据“活力指数”评估要素相关内容,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公示,在村党员群众大会上进行专项述职。 2、村级党员群众评估。镇(街道)党(工)委主持召开村级党员群众大会,对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进行评估。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村组干部,在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半数以上的村民代表,村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的负责人。 3、镇(街道)站所负责人评估。镇(街道)党(工)委召开站所负责人会议,对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进行集中评估。参加人员为:全体站所负责人。 4、镇(街道)领导班子评估。镇(街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所辖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进行集中评估。 党员群众、站所负责人、镇(街道)领导班子的评估结果由各镇(街道)分类统计汇总后,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并通过书面、会议、约谈等形式予以通报反馈。 四、结果运用 根据“活力指数”评估结果,择优确定15名县镇共管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低于70分的,取消村级党组织书记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如遇次年换届的,不得推荐为书记候选人;“活力指数”低于60分的,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低于60分的,免去村级党组织书记职务。 附:1、《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评估表》 ????2、《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评估结果汇总表》 ? ???????????????????中共洪泽县委员组织部 ???????????????????????????????2016年4月1日 ?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评估表 测评对象:???????????????????年 ?月 ?日
说明:每行只能选择一个格次,请在相应的栏中打“√”。 ? 附件2: 村级党组织书记“活力指数”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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