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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3年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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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关各直属党委、(总)支部: 根据《2013年县级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洪委工〔2013〕18号)要求,现将各单位申报参评的项目予以明确,希有关党组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出特色、做出影响、取得实效。年底前,由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的党组织提出申请,机关工委将适时组织集中验收,并酌情加分。项目实施动态信息请及时报送到机关工委(邮箱:hzxjggw@163.com ;电话:87208031)。 附:2013年县级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汇总表。
中共洪泽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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